給對方所需要的愛,就是用配偶接受的方式表達愛。
「你曾經聽過五種表達愛的方式嗎?」研討會的一位成員這麼問,我的記憶因此被喚起。蓋瑞.巧門(Gary Chapman)所列的五種方式立刻躍入心中:送禮物、服務的行動、肯定的言語、精心的時刻,以及身體上的接觸。
在這五種方式中,我們每個人可能會特別偏好某一種來作自己表達愛和接受愛的方式。舉例而言,我可能喜歡以送禮物來表達自己的愛,所以就買了各式各樣的禮物給太太,期待以此向她表明:「我愛你。」
但如果她喜歡的接受方式是寧願我多花時間好好陪她,在這種情況下,假使我不能挪出足夠時間與她作有意義的相處,那麼,就算送上全世界的禮物,也無法充分讓她感受我的愛與忠誠。
試試這麼做:找出配偶對於接受愛所偏好的方式。你可以五種方式全部使用以表達你的愛,但將重點放在配偶所喜歡的方式上,給予對方需要的,而不是給予他你想給的。
記得要以配偶所接受的方式來愛他,愛是給對方最需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