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了情侶鹹濕照,事後想刪除,事情可沒你想的容易!
昨天自拍親密照,今天覺得不妥,但對方卻堅持不刪除…法律還不能幫我!?到底怎麼回事?
昨天晚上氣氛愉快、興致高昂,加上酒精助興,在對方的要求下,拍下了親密的照片留作紀念,隔天覺得不妥,擔心照片外流,因而要求對方刪除照片,但遭到拒絕…事後一查,居然連法律都無法幫助我?!
親密照無論是一起自拍或是對方拍我們,照片的所屬權都是在拍攝者身上,即便我們有肖像權,我們也只能要求他不散佈、不外傳,但對方堅持持有,法律也無法幫我們…
杜絕類似的事情發生,只有事前拒絕才是唯一上策!若期待可以留下回憶,不如用創造更多回憶來取代拍這些照片吧!多點實際的互動,讓關係保持健康、清純,不留下任何可能會讓未來後悔的可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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