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權利每天都鼓勵你,我有權利造就你……
有些另一半相信自己在婚姻中享有「某些權利和資格」,其實這些想像中的權利所該傾注的最佳之處,不是在另一半身上,而是帶到十字架前。
試試這麼做:如果婚姻中有任何無可指謫的權利,那就是下面所列的。告訴另一半:
這些是我對你的「婚姻權利法案」——
‧我有權利每天都鼓勵你。
‧我有權利造就你,而不是拆毀你。
‧我有權利在你成功的時候肯定你。
‧我有權利在你不論輸或贏的時候都鼓勵你。
‧我有權利在你受傷的時候安慰你。
‧我有權利在你受到攻擊的時候保護你。
‧我有權利不停地為你禱告。
‧我有權利保護你免於任何的攻擊。
‧我有權利去尊重你,讓你受到尊榮。
‧我有權利在你跌倒的時候扶起你。
‧我有權利用言語振奮你心。
‧我有權利無條件地愛你。
‧我有權利在人前尊重你。
‧我有權利發現你的需要,然後滿足它們,並了解你的傷痛,然後醫治它們。
‧我有權利隨時服務你。
‧我有權利祈求上帝賜你智慧。
‧我有權利祝福你。
(文章取自《美滿婚姻77步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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