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性開放的時代,「婚前性行為」對情侶而言,已不再是新鮮事,甚至覺得是理所當然的事情。
但在沒有人知道的角落,有多少人為自己做過的事情流眼淚、後悔、甚至厭惡自己的身體…這是大眾媒體不會告訴你的。
男性天生就比女性容易受到性的刺激,所以在親密關係中,男性也需要更多的肢體感官刺激。
他們常用這些話,當作要求女性發生關係的理由:「愛我就給我,你不給我,就是你不愛我」、「你難道不信任我嗎?不然你為什麼不願意跟我一起」、「我就想要阿,還是你要我去找別人?」、「上床就是交往最重要的一步啊,從此之後我們就是最親密的人了!」….而許多女生,就在半推半就之下,為了維持交往關係,就把自己的身體給了對方。
「性」應該在「婚姻關係」裡發生。「性」也應該是夫妻間最寶貴的禮物。
如果對方不願意給你「婚姻的承諾」,卻要求你付出「婚姻的禮物」。當兩人分手時,那不僅是身體的撕裂,更是心靈的撕裂。對某些人來說,甚至是一輩子的傷痛。
未婚男女們,結婚前,好好謹守身體的界線。
把最好的留給最愛的,讓性關係成為婚姻的祝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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