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人搞蒸發,元凶竟然是,同居!
很多人覺得同居很自由,想進入或離開這個關係都很容易。等到有一天愛人突然不再出現,自已竟然沒被告知,才知道原因竟然出在「同居」關係。因為,它不必負責!
很多人覺得同居很自由,想進入或離開這個關係都很容易。等到有一天愛人突然不再出現,自已竟然沒被告知,才知道原因竟然出在「同居」關係。因為,它不必負責!
大多數人選擇同居,只有一個原因:方便省錢,不用負責任,又可以享受甜蜜關係。
然而,快速方便得來的關係,也會快速的失去。感情好的時候住在一起,吵架了、不爽了、對方生病了、對方失業了、有了更喜歡的人……不需要任何程序,找間搬家公司來,立刻就可以搬走,這就是大部分同居者的心態與處境。
同居者沒有任何經濟上、法律上、親屬關係上的連結,所以,合則來、不合則分。
然而,人跟人的情感,真的是可以「說來就來,說斷就斷」嗎?
答案是顯而易見的,若曾真心愛過,就知道情感是最難割捨的一件事。
確實,因著婚姻,兩個人都增加了好些「責任」,有好多「規範的共有」:共有的財產、家人、孩子、回憶、生活要求…等等等,會增加很多麻煩。
但這些麻煩,卻能幫助彼此在遇到衝突、想要放棄關係的時候,因著曾經「承諾要在一起一輩子」以及諸多「不可劃分」、「責任」、「麻煩」、「捨不掉的情感關係」,會讓人更願意「堅守在關係當中」,一起付出努力解決問題。
是的,在婚姻當中有些「麻煩」,有些「責任」。比較起來,同居輕鬆簡單多了!
但是,同居關係就是一時的,婚姻關係卻是能讓彼此一輩子有保障、彼此負責任的社會制度,你的選擇會是什麼呢?
收看:「為何還要婚姻?」完整節目